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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未名: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5-08-02 09:11:05 作者: 行业新闻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经2025年7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确

  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的会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

  依,公允地处理会计事项,以提升公司经济效益,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详细情况及公司对会计工作管理的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各控股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与人员

  第三条财会组织体系及机构设置:

  (一)公司负责人对公司财务管理的建立完整、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

  (二)公司成立会计机构负责人岗位,负责和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和会

  (三)公司设置计划财务中心,专门办理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事项,计

  (五)公司有权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予以任免,并依照规定程

  第四条会计专员职业道德。会计专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

  提高专业相关知识和技能,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按照法

  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

  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办理会计业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熟悉本单位经营情况和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方法,改善内部管理,

  第五条账簿设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详细情况使用会

  第六条会计工作交接。会计专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

  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管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办理移交

  手续前,必须编制移交清册,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移交清册

  第三章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第七条会计年度:公司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第八条记账本位币:根据各公司所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记账本位币,在中

  国大陆成立的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在海外地区成立的公司以当地币种为

  第九条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本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经济业务

  第十条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现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

  本位币金额。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

  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

  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

  第十一条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

  第十二条金融实物资产的确认、计量和转移的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实物资产:

  (1)企业管理该金融实物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1)企业管理该金融实物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

  (2)该金融实物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实物资产和以公允市价计

  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按照公允市价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实物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实物资产采用实

  (2)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实物资产。初始确认后,对

  (3)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初始确

  (4)指定为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实物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

  (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明显地增加的,按照该

  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

  (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明显地增加但尚未发生

  (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

  (2)该金融实物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

  第十三条存货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一)存货包括原材料、产成品、在产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三)存货发出按加权平均计价法,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其余存货

  (四)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存货成本高

  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若以前减记存货价

  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

  第十四条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的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按权益法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

  资进行调整。公司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同一控制下的公司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

  成本,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和其他各

  项直接相关联的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非同一控制下的公司合并形成的长期股

  权投资,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

  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市价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所需成本,为进行企业合并

  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和其他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初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的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

  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有形资产。

  (一)固定资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

  (二)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按分类折旧率计提,预计净残值率均为

  资产类别折旧年限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20-402.38-4.85

  机器设备2-204.75-50.00

  运输设备4-109.5-25.00

  电子设备及其他519.00-20.00

  (三)年末根据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按单项计提固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办理。

  第十六条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核算根据各项工程实际发生的支出核算。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前为该工程所发生借款的借款费用计入该工程成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资产,竣工决算完成后结合实际成本对原入账价值做调整。中期期末及年度终

  了,对在建工程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原则计价,将可收回金额低于账

  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在建工程减值准备,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

  第十七条非货币性资产计价及摊销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非货币性资产》的规定:

  (一)非货币性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非货币性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

  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额外支出。购买非货币性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

  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非货币性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

  (2)自行开发的非货币性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非货币性资产确认条件规定后至

  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3)投资者投入非货币性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政府补助和公司合并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

  的成本,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

  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企业会

  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

  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数的限制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

  (三)非货币性资产的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处理。

  (四)公司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常规使用的寿命有限的非货币性资产的使用寿

  命及摊销办法来进行复核。非货币性资产的常规使用的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

  (五)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常规使用的寿命不确定的非货币性资产的使用寿命进

  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说明非货币性资产的常规使用的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

  第十八条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

  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九条研究开发费用的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非货币性资产》的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

  的研究开发费用划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一定的条件可确认为非货币性资产,予以

  第二十条借款费用的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

  (一)本公司为筹集经营资金而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二)本公司为购建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而发生的借款费用,在

  该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发生的,

  (三)借款费用资本化政策:只要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

  占用的借款,包括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合乎条件的借款费用均可资本化,即该

  资本性支出确实占用银行借款的,包括流动资金借款只要符合有关条件,借款费

  用都可予以资本化。资本化范围为全部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

  第二十一条收入确认的原则。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的权利利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

  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商品出售的收益、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

  当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

  (1)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2)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3)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4)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

  (5)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第二十二条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公司对所得税的核算采

  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按照规

  第二十三条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

  (一)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范围:本公司将能够实施控制的全部子公司纳入

  (二)编制方法按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1)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的列报: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

  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所

  有者权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的权利利益项目下以

  (2)当期增加或减少子公司的合并报表处理: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在合并当期的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

  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自购

  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

  第二十四条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核算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

  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非货币性资产减值准备等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第二十五条政府救助的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救助》的规定,政府救助区分为与资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

  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常规使用的寿命内按照

  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救助,直接计入当期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

  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章会计核算内容和程序

  第二十六条会计核算内容,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建立账册,进行会

  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按发生的下列事项办理

  (七)别的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第二十七条会计核算要求,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

  第二十八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其内容和要

  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会计记录文字使用中文。对每项经济业务,

  必须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依据有关法规、制度要求填制会

  第二十九条登记会计账簿,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设置

  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一定要采用订本

  式账簿,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写启用表,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逐笔登记,

  第三十条编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说明书,按月编制会计

  报表,根据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联的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

  第五章财务报告

  第三十一条财务报告内容:本公司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

  组成。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1

  号——现金流量表》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

  第三十二条本公司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

  第三十三条会计报表附注最重要的包含以下内容: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重要会计政策的说明,包括财务报表项目

  的计量基础和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做的重要判断等。重要会计估计的说明,

  包括可能会引起下一个会计期间内资产、负债账面价值重大调整的会计估计的确定

  (五)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的权利利益变动表中列示

  (六)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七)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

  (八)或有和承诺事项的说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九)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说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

  (十)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提议或宣布发放的股利总

  第三十四条本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分为月度财务报告、季度财务报告、

  半年度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月度财务报告是指月份终了提供的财务报告;

  季度财务报告是指季度终了提供的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是指在每一个会计

  年度的前六个月结束后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是指年度终了对外提

  第三十五条月度财务报告,除特别重大事项外,不提供会计报表附注。

  第三十六条本公司的财务报告应当报送当地财政机关、开户银行、税务部

  门、证券监管等部门。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应当在召开年度股东会的二十日以前

  第三十七条财务报告的报出期限: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15天内

  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120天内报出。财务报告的报出期限须遵循

  相关规定。控股子公司的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10天内报到母公司,年

  第三十八条本公司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应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封面上应注明:企业名称、报表所属年度、月份、日期等,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六章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第三十九条会计凭证。

  (一)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

  (1)原始凭证:它是经济业务发生后的原始记录和书面证明,要求各部门、

  各环节凡是发生经济业务都必须填制或取得相应的原始记录凭证,明确经济责任,

  ①自制原始凭证:是企业根据自身的需求,自行规范填制的原始凭证,如入库形

  ②外来原始凭证:是企业从发生业务的对方取得的原始凭证,如购货发

  (2)原始凭证汇总表:将业务内容相同且数量较多的原始凭证,按要求汇

  (3)记账凭证:会计专员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经济业务内

  (4)记账凭证汇总表:将数量较多的记账凭证按各个相同的会计科目汇总

  第四十条原始凭证的要求。

  (一)外来原始凭证一定要具有以下内容:凭证名称、填制日、填制单位名称

  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

  (二)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注明各联的用途,其中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

  (三)外来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并注明

  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属确实没办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

  (四)职工因公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上,还款时,应另开收据(不

  得退还原借据,借款时不准白条顶库)。若从工资中扣款时,可不开收据,但必

  第四十一条记账凭证的填制:会计专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制作

  (一)填制凭证使用会计科目应按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

  (二)摘要栏的内容简明扼要,清晰可辨。下列几种经济业务摘要中应着重

  ②银行结算业务的结算方式、票据号码、结算对象及款项性质;

  ③购货业务的供货公司名称及主要品种、价格、数量;

  ⑦物资内部转移业务的内容、对象、原因和发生时间;

  (三)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

  可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在其他记账凭证摘要内注明附有原

  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部门共同负担的,

  (四)记账凭证的编号按月依日期先后顺序排列。一组会计分录使用两张以

  上记账凭证的,应在顺序后面用分数形式编制分号。例如1号凭证有三张记账凭

  证编号应为11/3、12/3、13/3。

  第四十二条登记账薄。

  (一)登记账薄,必须依据经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记账。

  (二)记账时,应将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逐项记入账内。

  (三)账薄中书写的数字和文字一般只占格高的二分之一,上面要留适当空

  (四)各种账薄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行。如果发生跳行、隔

  行、隔页,应将空行、空页划斜红线注销或注明“此处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

  (五)凡需结出余额的账户,应及时结出余额,没有余额的账户在余额栏内

  用“O”号表示。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商品(物资、

  (六)每张账页记满需转记次页时,须在最后一行摘要栏注明“过次页”,

  计出余额及需要计的发生额,并将计出余额等记入次页的第一行内,并在其摘要

  (七)记账时发生错误,应用单红线删掉错误的文字或数字,要求使删去的

  原有字迹可辨认,在划红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并由记账人员在更正处

  盖章。对于错误的数字应全部划单红线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错误部分数字。

  (八)月度终了,记完账后都要办理结账,结出余额后,在下一栏摘要栏注

  明“本月合计”,并结出当月各栏发生额合计数,在数字下端划单红线。季度终

  了,在当季每三个月月结的下一行摘要栏注明“本季合计”,并结出本季三个月

  度发生额累计数。年度终了,在第四季度季结的下一行摘要栏注明“本年累计”,

  (九)对账。会计部门内部总账与二级、三级明细账之间应账账相符,涉及

  财产、物资的,须账实相符。现金账必须天天核对;银行账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会计账与业务调拨、仓储管理、柜台实物负责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财产、物资、业

  务周转金等业务账、保管账、三级明细账、备查簿之间的账目,包括进、销、存

  金额及数量都应定期(每月)进行对账。在对账中察觉缺陷,要及时查明原因并

  进行更正处理。对逾期未收未付的商品、材料、款项以及各种悬账悬案,应主动

  联系有关部门立即处理结清账目。凡实物保管负责人员变更,必须办理财产物资

  第四十三条原始记录的管理。

  凡在本公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环节的单证,各种原始记录必须做到填写完

  整、传递迅速、汇集全面、反馈及时,要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完整、正确、清

  晰、及时。计划财务中心要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装订整齐、汇集全

  面、归档及时、谨慎保管。资料的传递、交换应由交换双方签字认可。重要资料

  的移交由计划财务中心总监监交。会计凭证不得外借,特殊情况借用须经计划财

  第四十四条财务稽核。

  财务活动中的所有会计凭证、账务处理、报表编制,须经稽核审验,会计人

  员负责审核与自己经营账务有关的外来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

  制记账凭证,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设专人负责记账凭证审核,或

  第七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四十五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

  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其他

  第四十六条会计档案的保管。计划财务中心专门负责保管会计档案,定期

  将计划财务中心归档的会计资料按类别、按顺序立卷登记入册,移送公司档案室

  保存。当年的会计档案,在年度终了后,由计划财务中心门保管一年,第二年由

  计划财务中心门编制清册移交档案部门保管,会计档案的移交,应编制移交清册,

  第四十七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定期保管

  期限分为10年、30年两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

  第四十八条会计档案的调阅。

  (一)财务专员因工作需要调阅会计档案时,必须要按照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

  (二)公司内各部门因公需要调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

  (三)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调阅会计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主管会计

  工作负责人同意后,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详细登记调阅会计档案人员的

  (四)调阅会计档案一般不得携带外出,若确实需要将调阅的会计档案携带

  外出,必须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同意,填写借据,办理借阅手续后,方能携出,

  (五)若需要复印会计档案时,应经财务经理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六)查阅或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图画、拆封和抽换。

  第四十九条由于会计专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

  第五十条计划财务中心档案的内部移交。计划财务中心各岗位人员根据业

  (一)会计专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

  (二)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三)会计专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①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②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③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④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

  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会计软件

  (四)会计专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专员交接,

  由计划财务中心总监监交;计划财务中心总监交接,由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五)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

  ①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

  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

  ③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

  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

  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账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

  ④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如交接资料中

  (六)计划财务中心总监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

  支和会计专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的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

  (七)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

  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公司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

  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

  (八)接替人员应当接着使用移交的会计资料,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

  (九)会计专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计划财

  务中心总监或者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

  理交接手续。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专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

  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

  经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别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

  (十)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

  第八章其他管理

  第五十一条发票管理及使用的规定。

  (一)发票系指在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是财务收支的

  (二)公司使用的发票,由计划财务中心指定专人作为发票管理员。发票管

  理员凭税务机关核发的“发票领购簿”到主管税务局申请领购所需发票,并设立

  (三)公司各部门所需发票由部门专管发票人员到计划财务中心发票管理员

  处申请领取。每次领发票时,必须将开具完的发票存根联按其系号完整如数地交

  (四)发票仅限公司有关部门在营业、劳务收入等方面使用,不准代他人开

  (五)开具发票须用复写纸套写法依规定的时间和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

  次性如实开具。对开错而作废的发票联不得撕毁,必须整套的保存在发票的存根

  (六)凡违反发票使用规定者,按税务局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责任。

  第五十二条费用报销程序:

  (一)经办人持有效的原始单据,按计划财务中心要求分类贴好附于费用报

  (二)财务审核无误后,会计编制会计凭证、出纳办理收付款手续。

  第五十三条办公用品的管理。

  (一)购买:按批准的购买计划,经办人从计划财务中心领款购买后,交部

  门验收、签字,同时登记实物明细账,发票及验收单交计划财务中心门记账,结

  (二)领用、发放:财产管理部门按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领

  (三)计划财务中心根据收到的购买计划及有关单据、发票、领用单等单据,

  进行账务处理,并定期与财产管理部门的实物明细账进行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第五十四条财务开支审批权限规定依据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深交所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

  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

  第五十六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五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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